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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我校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03-31    浏览次数:    来源:

各教学单位:

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是“本科教学工程”的重要项目,是培养创新创业能力的重要平台。为加强我校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以下简称“大创计划”)的管理,推进“大创计划”持续有效开展,确保立项项目高质量完成,学校决定开展各级各类“大创计划”项目的结题验收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题验收对象

1.2018-2019年以来立项并到期的各级各类“大创计划”项目,原则上须完成项目实施并验收(附件1),不能按期结题或不能通过验收的,按照相关规定终止。

2.2019年立项的创新创业训练项目如确未完成,可申请延期1年验收。需延期或有人员变更的项目,需填报人员变更(延期/终止)申请表(附件2)。

3.国家级项目必须至少有论文、专利、竞赛等两项及以上成果,否则不予结题;市级项目必须至少有论文、专利、竞赛等一项及以上成果,否则不予结题。

二、结题验收方式

1.国家级项目结题验收由教务处统一组织。验收评审定于5月,具体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请相关学院于4月30日前报送国家级项目的“结题验收报告”(一式3份)交教务处教学建设科预审,并通知项目团队做好结题验收准备工作,国家级项目指导教师须同时参加结题验收工作。

2.市级和校级“大创计划”项目统一由学院组织结题验收,校级项目由所在学院组织专家对申请验收的项目进行材料审核和评审,市级项目可采取团队负责人答辩、专家评审的形式进行(疫情期间,建议采用网上形式开展),并最迟在5月17日前完成结题工作,结题后将相关结题材料交教务处建设科。

3.项目团队须撰写结题验收报告结题验收报告按照立项任务书、阶段性报告、结题验收表、结题报告、成果及支撑材料(项目成果应包括研究报告、论文、专利、研发实物等,支撑材料包括项目研究过程中的调查问卷及分析、实验报告及数据、图片资料等)的顺序用硬纸封面装订成册。

4.学院结题验收评选优秀原则上不超过10%。

三、材料报送

学院应按时间要求报送相关材料,并将电子文档发送至邮箱:jsk@cqjtu.edu.cn。

1.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延期申请表(附件2)(如有申请延期4月30日前提交)

2.《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验收结果汇总表》(附件3)

3.《学院年度大创计划工作总结》(附件4)

4.学生结题报告

5.学院本年度全部大创成果及支撑材料汇总(不装订)

附件(请在教务处通知公告栏下载)

1.2018-2019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验收名单

2.附件2-4

3.学生装订模板:结题报告

联系人:李桥 联系电话:62789102

邮箱:jsk@cqjtu.edu.cn

2020年3月31日